2024年鞍山市臺安縣教育局面向師范院校應屆畢業(yè)生校園招聘公告(30人)
已結束
招聘截止時間:2024-07-09
根據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52號)、《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、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(fā)<遼寧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>的通知》(遼人發(fā)〔2007〕1號)等規(guī)定,結合我縣教育系統(tǒng)工作實際需要,招聘急需緊缺人才30人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對象
師范院校202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(yè)生。
二、招聘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遵守憲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四)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8年7月4日(含)至2006年7月4日(含)期間出生);
師范院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,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(1983年7月4日(含)至2006年7月4日(含)期間出生);
(五)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(yè)或技能條件,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(六)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,詳見《臺安縣教育局面向師范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(yè)生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;博士研究生不限定博士階段專業(yè),前置學歷滿足崗位專業(yè)需求即可;
(七)考生需取得任教學科和學段符合報名崗位相應要求的教師資格證;
(八)考生取得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、教師資格證書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前,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不能以已經取得的學歷報考。
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,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,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,現(xiàn)役軍人,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,委培生及在職人員,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聘用為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,均不得報考。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。
三、招聘計劃
共招聘中小學、幼兒園教師30人,具體崗位及條件可通過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(http://www.lntaian.gov.cn)查詢,詳見《臺安縣教育局面向師范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(yè)生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四、招聘步驟
(一)報名
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,不設現(xiàn)場報名。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:
1.報名時間:2024年7月4日9:00至2024年7月8日17:00時。
2.報名提交信息
報考人員可在2024年7月4日9:00至2024年7月9日12:00登錄臺安縣事業(yè)單位校園招聘報名平臺填寫報名信息,上傳照片(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,jpg格式,大小20KB以下),報名網址:詳細請見報名信息
3.查詢審查結果
報名期間,在網上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審,并在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。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7月4日9:00至7月8日17:00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。通過審查的,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;未通過審查的,可于7月9日12:00前改報其他崗位。對報考崗位的專業(yè)、學歷、其他條件等需要咨詢時,考生可直接撥打招聘崗位咨詢電話,由招聘單位所屬主管教育局具體負責解釋說明。
4.繳費確認
考生報名信息通過審查后,須于2024年7月4日9:00時至7月9日12:00時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(tǒng),繳納考試費,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(xù)的,視作放棄。考試費:每人100元,考試費繳納成功后不再辦理退費手續(xù)。
臺安地區(qū)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(zhèn)家庭考生,將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(掃描PDF);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,將縣鄉(xiāng)村振興發(fā)展中心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(掃描PDF),以及報考本次考試的報名登記表,考生本人的聯(lián)系電話,發(fā)送到指定郵箱:18304073451@163.com(接收申請審核辦理時間為2024年7月9日8:00—10:00),辦理考務費減免。
以上材料需報考人員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,形成的圖片要清晰、完整,所有電子件須打包上傳,并如實命名,文件名格式為:報名序號+報考單位名稱+報考崗位名稱+姓名。郵件發(fā)送成功依據為郵箱自動回復。
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。
5.網上打印準考證
已繳費的報考人員,請關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筆試公告,筆試公告發(fā)布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(tǒng),自行打印準考證、報名登記表(A4紙,一式兩份),并妥善保管。
6.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。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,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,如發(fā)現(xiàn)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。
7.應聘人員要及時報名并繳費,防止后期報名人數(shù)過多造成網絡擁堵,給報名和繳費帶來困難。凡惡意注冊報名的,一經查實,將依據國家有關規(guī)定予以處理。
(二)筆試
1.參加筆試人員:符合報名條件,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,持本人身份證、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。
2.筆試內容:筆試注重考察教育學、教育心理學等專業(yè)基礎知識,以及教師職業(yè)素質與能力,滿分100分,全部為客觀題。
3.筆試最低合格分數(shù)線確定和成績查詢: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,綜合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(shù)線。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(shù)線的考生,不能參加資格審查和面試。筆試成績通過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,請考生密切關注該網站。
4.本次招聘筆試、面試不設開考比例。筆試、面試在鞍山師范學院校內進行,具體時間、地點等詳見筆試、面試公告,將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發(fā)布。
(三)資格審查
1.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:參加筆試人員,按照所報崗位1:2比例,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,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。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(shù)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,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資格審查人選。
2.資格審查
具體時間地點請見資格審查公告。本人攜帶《畢業(yè)證書》和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、《學位證書》(與學歷證書專業(yè)一致)、《教師資格證書》、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張,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,到指定地點進行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,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。
在國(境)外留學取得的學歷、學位,除提供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,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(取得時間應為2023年8月31日-2024年9月1日)。
面試前,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、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(xiàn)崗位空缺的,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。
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,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,隨時發(fā)現(xiàn)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,并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(四)面試
面試人員名單、面試的時間、地點等將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。
面試采取模擬上課和答辯的方式。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,其中模擬上課不超過7分鐘,現(xiàn)場答辯不超過3分鐘。面試成績滿分100分,合格分數(shù)線為60分,未達到合格分數(shù)線的,不予聘用。
模擬上課課節(jié)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擬上課教材中選取,面試前不再給考生留備課時間、不支持多媒體授課。
(五)確定擬聘人選
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5:5,考生總成績權重計分的公式為:總成績=筆試成績*50%+面試成績*50%,總成績如存在小數(shù)全部予以保留,不再“四舍五入”,按照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總成績排序,按招聘崗位計劃1: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,總成績同分者,將面試成績高者定為參加體檢人員,如上述成績均相同,則另行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。
(六)體檢
體檢工作參照《關于修訂<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>及<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、《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(yè)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人社廳發(fā)〔2010〕22號)和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2〕65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組織實施。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,參照《關于印發(fā)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0〕82號)執(zhí)行。
體檢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資質的醫(yī)院進行。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,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。另有規(guī)定的,從其規(guī)定。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,復檢只能進行一次,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。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。
(七)考察
由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、業(yè)務能力、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,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?疾熘邪l(fā)現(xiàn)不符合聘用條件的,取消其聘用資格,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。
(八)公示與聘用
擬聘人員信息統(tǒng)一在臺安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公示結束后,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(xù)。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,將調查核實,并提出處理意見。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(guī)定實行試用期制度。應屆畢業(yè)生初次就業(yè)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,試用期為12個月,國家另有規(guī)定的按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。試用期滿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五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公開招聘工作堅持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嚴肅紀律,秉公辦事,嚴禁弄虛作假,徇私舞弊,全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(jiān)督。報考者有弄虛作假、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,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六、其他
1.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(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)期間,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,以便用人單位聯(lián)絡,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,由考生自負。
2.在招聘期間,如不按規(guī)定參加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辦理有關手續(xù)等,視為自動棄權。
3.在擬聘用人員正式公示前,因體檢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、自愿棄權、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(xiàn)的崗位空缺,按面試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,遞補僅限一次;公示后出現(xiàn)的崗位空缺,不再進行遞補。
4.若畢業(yè)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符合報名崗位相應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,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,視為考生違約,就業(yè)協(xié)議自動終止,甲方(用人單位)不承擔違約責任;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的應聘者,經查實后,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。
5.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中所列專業(yè)名稱參考《2024年鞍山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專業(yè)指導目錄》(附件3)
6.服務期限。本次招聘的農村教師在我縣農村學校服務期不少于5年,服務期內可在我縣農村學校間交流,服務期滿后可交流到縣城學校及其他事業(yè)單位;招聘的縣城學校教師在我縣從事教育工作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,服務期內可在我縣教育系統(tǒng)內部交流,服務期滿后可交流到其他事業(yè)單位。
7.公費師范生跨省就業(yè)需繳納違約金的,由考生自行承擔。
本公告未盡事宜,由臺安縣人社局、臺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詳細請見報名信息
咨詢時間:9:00-11:00,13:30-16:30
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:http://moqiew.com
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臺安縣教育局
2024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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